硕士点概述

城乡规划学

发表日期:2025年04月25日 10:00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

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点简介

(学科代码083300

一、学科简介

城乡规划学是以国土空间为研究对象,是研究在自然资源环境约束下空间资源优化配置与城乡人居环境塑造、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在学科范畴上,城乡规划学处于工程学科与人文学科的交叉领域,是密切关联建筑学、地理学、经济学、生态学等学科的集成创新类学科,也是注重实践的理论应用型学科。

鲁东大学城乡规划学始建于1998年,2003年开始招收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本科生,2013年更名为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2004年获批自然地理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批地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立足于滨海城乡发展和海洋功能区建设研究,在滨海城乡建设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半岛丘陵地区乡村建设、海岛乡村振兴、区域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特色。

本学科现有环渤海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环渤海海洋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烟台市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和鲁东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所等多个教学科研平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00余万元。本学科聚焦本学科区域空间协同、滨海城乡建设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在胶东地区城乡规划与设计、区域交通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方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城乡规划研究体系。在研究生培养上着重加强城乡规划学理论水平提升和专业技能训练,在提高学科创新能力的同时,拓展在规划、旅游、生态、房地产等相关行业从事管理、生产、技术服务的实践能力。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面向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科技进步,政治立场坚定、品德高尚,掌握城乡规划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备独立从事城乡规划与设计实践的能力,培养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城乡规划应用型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并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尚品德,具备良好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科学精神。

2.全面掌握城乡规划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了解各个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熟悉学科研究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明确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相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3.具有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市场、质量和安全意识,注重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具有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能力;具有应用研究能力。

4.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独立地分析和解决规划问题的能力;具有信息获取、知识更新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具有创新性思维和系统性思维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的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能力。

三、培养方向

1.区域规划理论与方法

研究领域为区域、城市、乡村之间的空间关系、资源配置、发展规律与城乡区域体系。本学科方向立足环渤海地区和山东半岛,以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和山东半岛城市群为研究重点,提出区域协同发展、城乡空间统筹的策略与路径,为环渤海地区区域发展和山东半岛城乡规划提供理论和方法支撑。

2.城乡规划与设计

研究领域为城市规划与设计、乡村规划与设计、城乡景观规划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及应用。本学科方向服务于半岛地区城市和乡村规划建设研究,根据区域自然本底,研究新的规划理念、方法在实际中的应用。

3.城乡系统与规划技术

研究领域为城乡系统构成要素(人口、自然资源、建筑环境等)、城乡相互关系(经济互动、人口流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技术与方法(GIS、大数据分析等)、城乡系统动态演变以及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本学科方向服务于半岛地区城乡融合发展与规划体系研究,构建环渤海地区城乡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规划方法与技术体系。

4.滨海功能区与城乡规划

研究滨海城乡规划与区域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关系,主要涉及海洋功能区划与沿海地区的自然保护区规划、国家公园建设规划、生态红线划定等工作。本学科方向立足黄渤海及沿岸地区的海洋、海岛和海岸带,重点研究各类滨海功能区规划与设计,构建基于陆海统筹的城乡规划方法与技术体系。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其中课程学习1.5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提前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学校和本专业规定条件的硕士生,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毕业。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延期毕业。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补修课和必修环节六个模块。课程教学实行学分制,本专业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1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7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专业选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补修课为本专业大学本科基础课程,跨专业或同等学力身份考入研究生须补修2门,以考试通过为准,不计学分;必修环节包括实践活动和学术活动,各计2学分。

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必修课一般采用考试方式,选修课可采用考试方式,也可采用考查方式。

课程学习严格按照本学科课程设置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进行。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安排详见《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

六、培养方式

研究生导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研究生自身特点,研究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一般在入学后前两个月内完成。

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严格的科研训练和必要的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使研究生既要牢固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要具有城乡规划与设计实践的能力。

在指导方法上,采取课堂讲授、讨论与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着重培养和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培养环节上,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实行导师负责、学科导师组集体培养,积极聘请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担任硕士研究生的兼职导师,参与本学科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导师既要发挥对研究生的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学术规范教导作用,也要发挥对研究生思想品德和科学伦理的教育作用,要因材施教,管教管导,教书育人,要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

七、学术活动

在学期间研究生应至少参加10场课外学术讲座,在学科或学院(系)的范围内公开做1次学术报告。城乡规划学研究生在答辩申请前完成要求的学术活动后,填写《鲁东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并提交主讲学术报告或由主持讲座教师签字的听取学术报告清单等支撑材料。指导教师或导师组据此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学术活动考核合格获得2学分。

八、实践环节

研究生在第2-5学期进行实践活动,实践形式不限,可以采取教学实践、科研实践、专业实习、挂职锻炼、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研究生也可根据专业学习和论文写作需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积极参加各类劳动教育,通过劳动教育,锻炼动手能力及个人品格,增强研究生的团队协作素养,培养研究生的劳动观念以及感恩意识,使研究生更加珍惜实践及劳动成果。

研究生实践活动结束需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活动报告,并将参加实践环节活动情况记入《鲁东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考核表》。由实践指导教师评分并加盖公章,实践活动考核合格获得2学分。

九、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按《鲁东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办法》规定执行,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延期毕业。

十、在校学习期间取得研究成果

1.参与项目:每名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1项校内外市级以上纵向或横向课题的科研工作,并撰写参与工作内容和成果报告,由导师(含合作导师)签字证明。

2.科研学术要求须满足以下所列条件之一(成果署名须为我校):

1)首位(或导师首位,研究生第二位)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2)获市厅级及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科学技术奖(证书);

3)首位或与导师合作(学生第二位)完成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4)取得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有重要意义的研究成果。

十一、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选题

在师生互选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并指导研究生明确科研方向,收集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开展选题工作。论文选题应确属研究生所在学科专业,选题要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学术上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或在技术应用方面具有先进性,使研究课题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2.学位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开题应不晚于第三学期初,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经开题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开题的,按论文工作计划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首次开题审核及二次开题审核两次均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

3.学位论文的撰写和检查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后,进入论文的研究和撰写阶段。研究生撰写论文期间,应及时向导师汇报论文工作情况,导师应经常了解研究生论文进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指导。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

4.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完毕并符合如下条件后,方能提出答辩申请: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完成实践环节规定的专业实习工作和科研实践活动,并取得相应学分。论文答辩工作具体程序及要求按《鲁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十二、必读文献

书目、期刊清单附于培养方案之后,详见《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主要书目和期刊目录》。

十三、毕业及学位授予

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实践活动、学术活动、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完成本学科规定的科研成果要求,通过论文答辩,颁发鲁东大学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